医疗期满残疾员工遭违法辞退索赔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残疾员工遭违法辞退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张某某为残疾人,公司为中型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因工伤致残并获三级伤残认定。公司为其安排了12个月医疗期,期间张某某接受治疗并提交了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医疗期满后,公司未做任何岗位调整直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辞退并要求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应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单方解除违法;公司辩称已提供原岗位工作能力评估,认定张某某不能胜任工作,且未收到其医疗期满通知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及公司解除通知文件。公司仅提供了一份岗位能力评估报告,但无法说明已履行协商调岗程序。仲裁员现场调查发现公司未建立残疾人就业支持机制,且解除决定未提前30日通知。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及医疗期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企业职工患病请假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依法为残疾人职工提供合理调岗机会,医疗期满后仍需协商安置。职工需主动留存医疗期证明及沟通记录,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程序即解除合同属违法。本案凸显残疾人就业保障制度落实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