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医疗期满被辞退索赔
案件标题:国企高管医疗期满被辞退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因医疗期满被辞退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因重度抑郁症申请病假,公司批准其6个月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公司未及时通知其返岗,也未重新安排工作。2024年9月,公司以'无法胜任岗位'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供有效考核依据与替代岗位方案。张某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未履行合法程序即解除合同属违法辞退;公司抗辩称其已按照《职工医疗期规定》办理手续,认为张某某医疗期满后仍无法正常履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职工医疗期证明、岗位调整通知及考核记录,但仅提供门诊病历复印件。张某某出示了连续3个月的工资单及公司未送达返岗通知的证据,公司未能证明已完成工作能力评估。仲裁员实地走访确认公司未建立有效履职评估机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3.2万元,未休年假工资部分支持2.1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三条、第八十七条;《职工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需履行提前30日通知及协商程序。用人单位应完善岗位考核制度,高管人员更应注意留存履职能力证明。本案中公司虽提交病历但未完成完整解雇程序,导致赔偿金额折损。建议企业建立医疗期转正评估机制,员工应保留考勤记录与沟通证据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