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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违法辞退医疗期满员工索赔近3.5万元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违法辞退医疗期满员工索赔近3.5万元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医疗期满被违法辞退,要求补偿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因健康原因请病假,公司为其提供医疗期。2024年3月,医疗期满后张某某身体仍未恢复,公司未协商调岗,直接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保留部分医疗记录,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医疗期满且不能胜任工作,属合法解除;张某某则认为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且未证明其无法胜任,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医疗期补偿金。核心争议在于医疗期满是否系合法解除条件及补偿金计算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及医疗鉴定材料,公司仅出示张某某不能胜任工作的单方面意见。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康复建议及公司未提前通知的证据。仲裁委认为公司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且未依法履行调岗程序,未支持其解除理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驳回其要求赔偿金的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医疗期满认定符合法定标准。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医疗证明、通知记录等关键证据,若未签合同应尽快补签或留痕。本案因公司未依法履行调岗程序且证据不足,导致违法解除责任成立,劳动者主张的补偿金获支持。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