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补偿金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期满被违法辞退引发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0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因长期患有慢性疾病需持续治疗,自2023年1月开始请病假。公司依据《企业职工患病请病假期间工资支付办法》为其发放病假工资,但未续签劳动合同。2024年3月医疗期满后,公司以张某某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仲裁阶段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假记录,证明其医疗期满后仍需继续治疗且无法恢复工作能力。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张某某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工作,认为属于合法解除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员工体检报告和岗位调整通知,但无法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未在举证期内提交。张某某提交的医疗诊断书显示其病情需长期治疗,且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作出合理安排。仲裁过程中,双方就'医疗期满是否等同于丧失劳动能力'产生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合同缺乏合法依据,裁决支持张某某主张的医疗期满后违法辞退补偿金请求,判决公司支付约3.5万元经济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及第八十七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通知并支付补偿,且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分析启示:医疗期满并不等于丧失劳动能力,企业需完善医疗期满评估流程。劳动者应妥善保存医疗证明,对违法辞退行为及时维权。仲裁实践中,用人单位若无法证明已履行法定程序,将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