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医疗期满遭辞退索赔补偿金
案件标题:员工医疗期满遭辞退索赔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涉及违法辞退及补偿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因罹患慢性疾病连续病休三个月。医疗期满后公司未办理复工手续,直接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发出解除通知。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应协商调岗而非直接解除合同,且要求补偿金约3.5万元。公司则称已按制度流程处理,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相关程序。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医疗期满后的法定补偿;公司认为员工已逾医疗期且未通过工作能力评估,主张解除行为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记录及工资流水,主张公司未依法办理医疗期满手续。公司质疑病假记录真实性,声称已建立考勤系统但未留存相关数据。仲裁委通过核查就医记录真实性,确认张某某医疗期满事实,但认定公司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及未提供调岗方案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2.8万元,但因张某某未提供经济补偿金计算依据,该部分请求未获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分析启示: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留存完整考勤及评估记录。劳动者应注意保留医疗证明及工作交接证据,若企业拒绝记录关键信息,可主张举证责任转移。本案中员工虽证明医疗期满,但未完善补偿金计算依据导致部分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