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索赔3.5万胜诉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索赔3.5万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因医疗期满被辞退引发补偿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因慢性肾炎多次请假。2024年3月医疗期届满后,公司未安排其复工,也未协商调岗,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支付法定补偿金;公司辩称已履行医疗期满解除程序,但未提供医疗鉴定或调岗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医疗期满后公司未依法履行预告程序且未提供胜任工作证明,构成违法解除;公司主张员工医疗期满后仍长期缺勤,属旷工行为,可依法解除合同但无需支付补偿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病假记录和解除通知依据,公司仅提交了离职申请单。张某某出示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请假审批记录,证明其已按规履行医疗期手续。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也未提供医疗期满后的工作安排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裁决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第47条: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无法调岗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未履行法定程序视为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解除医疗期满员工合同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 提供医疗鉴定证明无法胜任工作 2. 履行法定解除程序。建议企业严格遵守医疗期管理流程,员工应注意保存医疗证明和旷工记录证据,遇违法辞退应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