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索赔遭拒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辞退及补助执行产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4月因重病住院治疗,向公司申请医疗期获准。病假结束后,张某某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岗位,但公司未安排其他工作亦未协商解除。2024年8月,公司以医疗期满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相关补助。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辩称已履行医疗期告知义务,员工未复工属旷工行为,且认为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无法主张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解除通知,公司仅提供内部审批文件。经质证,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妥善安置义务,且对未签合同事实未予反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裁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但因员工未提供劳动合同,未支持其主张的其他补助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87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
分析启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严格审查医疗期程序合法性,确保证据链完整。员工需及时保存医疗证明等关键证据,未签劳动合同的需在1年内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维权时应区分赔偿范畴与补助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