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后被辞退员工索赔被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后被辞退员工索赔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辞退产生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因患病休养,公司为其办理了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公司未安排原岗位工作,也未协商调岗,直接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则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未依法协商调岗即解除合同属违法辞退;公司辩称已尽到调岗义务且员工实际无法胜任工作,主张解除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调岗通知书及岗位调整依据,但仅提供业务调整说明。员工出示医疗期证明及工资单证明公司未支付病假工资,公司抗辩称已发放基本生活费。双方对员工能否胜任工作产生争议,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员工劳动能力。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履行医疗期满协商程序,但因员工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仍具备工作能力,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驳回其他诉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规定》第三条
分析启示:医疗期满解除合同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供调岗证明及能力评估;劳动者需主动证明自身仍具备工作能力,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