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入职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2024年9月因重病住院治疗,公司按法定程序为其办理了医疗期手续。2024年12月医疗期满后,张某某已恢复健康并正常上班,但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医疗期满后仍无法胜任工作,但未提供劳动能力评估报告和岗位调整证明;张某某认为公司无合法依据解除合同,且在医疗期满后已恢复工作能力,公司应继续履行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病历证明、医疗期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辞退通知和绩效考核记录。公司辩称张某某医疗期满后仍存在健康隐患,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不具备工作能力。仲裁庭经审理确认公司解除行为缺乏法定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5000元。公司需在15日内完成支付。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依据,且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
分析启示:医疗期满后员工恢复健康,公司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无法继续履职方可解除合同。建议企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员工应留存医疗证明和工作能力相关证据,避免因程序瑕疵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