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索赔3.5万获支持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索赔3.5万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普通员工)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外资企业)因违法辞退发生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24年4月因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申请病假并提交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于2024年11月发出医疗期满通知,称张某某病休期已结束,要求其返岗。张某某因仍在治疗无法返岗,公司于2024年12月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补偿。张某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辞退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通知不具有解除合同效力,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且未协商调岗,构成违法辞退;公司辩称已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履行法定解除程序,张某某未提供有效医疗证明证明仍需治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连续3个月的病假单、医疗期满通知及医院诊断证明。公司仅提供期满通知但未提交与张某某的协商记录。仲裁员实地走访张某某就诊医院,确认其治疗尚未结束。庭审中公司承认未提前通知,但坚称医疗期满即符合解除条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休年假工资补偿1.2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第47条及第87条,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方可解除合同,且医疗期满仅是解除条件之一,未履行程序即属违法。
分析启示:员工应注意医疗期满通知与解除合同的程序衔接,用人单位须严格遵守法定解除流程。本案因公司未提前通知导致部分胜诉,建议企业留存完整沟通记录,员工保留医疗证明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