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医疗期满被辞退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医疗期满被辞退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期满被辞退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2024年3月因慢性胃炎病休治疗。在医疗期满前,公司未与其协商续假事宜,也未安排复工。2024年8月,公司以张某某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仍应安排工作,单方解除违法;公司辩称其已履行告知义务,张某某病休超期属旷工行为,且公司体检显示其健康状况不适宜岗位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医疗期满证明及岗位适应性评估报告,公司仅提交了单方体检报告。张某某出示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及病休记录,证明其医疗期至2024年7月已结束,但公司未安排复工。庭审中公司未能证明已履行法定程序及存在严重违纪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结工资共计4.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医疗期满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分析启示: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企业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员工应注意保留医疗证明、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避免因未及时沟通导致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