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普通员工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文职工作。2024年某月因慢性疾病住院治疗,公司批准其3个月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张某某未痊愈且未提交康复证明,公司未提前通知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及病假期间工资差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未满且未提交康复证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公司抗辩称已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医疗期满后可解除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就诊记录及公司考勤数据,确认其医疗期实际为3个月。公司提交的医疗期满证明显示张某某病情未痊愈,但未提供与张某某协商解除的证据。仲裁员现场走访确认公司未依法履行提前30日通知程序,且未按规定支付医疗期工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驳回病假工资差额请求。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八十七条;《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九条
分析启示:员工需保留完整医疗记录以证明期满前仍处患病状态;企业应严格遵循医疗期解除程序,避免单方决定。若员工未及时主张权利可能影响时效,但本案未超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