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遭辞退员工索要补助被支持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遭辞退员工索要补助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医疗期满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申请医疗补助赔偿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因长期患有慢性疾病累计请病假12个月。2024年10月医疗期满后,公司以张某某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医疗补助。张某某在仲裁时提交了病历、医疗期证明及工资流水,主张公司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及医疗补助费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应支付医疗补助;公司辩称张某某治愈后仍无法完成岗位工作,属严重违纪,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法定程序或安排合理岗位。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公司仅提交员工考勤记录,未能出示医疗期满评估报告及调岗通知。张某某提供的病历显示其病情确已稳定,公司未依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仲裁庭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支持医疗补助请求。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2.8万元及医疗补助费约3.5万元,合计约6.3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第七条、第九条
分析启示: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时须严格遵循医疗期满程序,员工应保留医疗证明及工作状态证据。本案中,公司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解除合同,违反法定程序导致败诉。建议用人单位建立完善医疗期管理机制,员工需注意时效及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