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补偿金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被辞退员工获赔补偿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期满被辞退引发补偿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员工,工作期间患重病进入医疗期。医疗期满后,公司未安排其复工,也未提供医疗期满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证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其已符合解除条件。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医疗期已满且公司未证明其无法继续工作,辞退行为违法;公司辩称已履行通知义务且员工未提供有效医疗证明,属合法解除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员工医疗期满证明及工作能力评估报告,公司仅提供病假单未说明解除依据。员工出示了劳动合同、病历记录及工资条,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工资标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仲裁庭采纳了员工提交的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医疗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3条及第87条,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并支付补偿,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应提供相应证明,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分析启示: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有工作能力的,用人单位需依法支付补偿;企业应完善病假期间的用工管理,避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应注意保留医疗证明及工资记录,若公司违法解除可主张双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