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遭违法辞退员工索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医疗期满遭违法辞退员工索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医疗期满被辞退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2年后因患病住院治疗,期间请病假休养。医疗期满后,公司以张某某无法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认为公司违法辞退,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医疗期满后公司仍应保障其工作权益,且未提供有效证明其无法胜任工作的证据,属违法辞退。公司则称张某某患病期间长期缺勤,经评估无法胜任岗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合同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医疗期满通知书及工资单等证据。公司答辩称已履行岗位调整程序,但未能提供劳动能力评估报告或协商解除记录。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证据,其仍无法证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最终采信张某某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可解除合同;第87条:违法解除合同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启示:企业解除医疗期满员工合同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有充分证据证明无法胜任工作。员工应保留医疗期相关证明及沟通记录,一旦违法辞退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