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赔偿争议
案件标题:初创公司违法辞退孕妇赔偿争议
基本信息:孕期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专员,工作期间怀孕。2024年8月,公司以部门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发现公司存在孕期员工辞退的违规记录,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公司辩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且已提前30日书面通知,认为解除行为合法。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孕检记录、考勤数据及微信通知截图,证明怀孕事实及公司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公司仅提供内部邮件截图主张已通知,但无法说明调整岗位的合理性。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休产假工资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孕期员工劳动合同,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初创公司更需遵守劳动法特殊保护条款。孕期员工应留存医疗证明、通知记录等证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严格审查合法性,避免因经营压力侵害劳动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