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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违法辞退孕妇员工补偿金获支持

案件标题:国企违法辞退孕妇员工补偿金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辞退补偿金纠纷,当事人身份为普通员工,公司属国企,案由为违法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三年,怀孕期间因岗位调整被要求调往仓储部,但调整无合理依据且未协商。2024年10月,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也未支付补偿。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了岗位调整记录、产检证明及工资单,主张违法辞退要求支付补偿金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辞退侵犯孕期权益,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岗位调整属正常人事安排,且张某某工作表现下滑导致解除,但未能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和协商记录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出示2024年5月岗位调整通知书及仓储部工作内容与原岗位差异的对比材料。公司仅提供内部调岗制度文件,但未证明张某某存在不胜任情况。仲裁员重点审查调岗合理性及解除程序合法性,要求公司说明解除决定的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辞退,裁决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孕期员工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另参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公司未提供合理调岗依据,且单方解除程序违法

分析启示:国企更应严格遵守孕期保护规定,岗位调整需有充分合理性且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员工应注意保留调岗通知、工作内容变化证据及工资记录,及时主张权利。维权时需证明解除决定缺乏合法依据,且注意仲裁时效,及时提交证据链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