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辞退孕妇员工被判赔3.5万
案件标题:初创公司辞退孕妇员工被判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因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助理,同年6月确认怀孕。2024年9月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离职后发现公司未缴纳孕期社保,并隐瞒怀孕事实导致无法享受产假待遇。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孕期辞退违法且未缴纳社保;公司称系经营困难解除合同,认为员工未主动说明怀孕情况影响工作安排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业务调整证明,但仅提交模糊的经营数据。员工出示了孕检记录、考勤数据及社保缴纳清单,公司无法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庭审中公司承认未提前30日通知,但辩称已支付N+1赔偿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赔偿金2倍工资差额及未缴社保费用,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且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孕期员工应留存医疗记录证明怀孕事实,初创公司更需注意用工合规。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解除合同且未能举证合法事由,将面临高额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