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员工获赔3.5万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违法辞退孕妇员工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怀孕期间被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违法辞退补偿金。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专员,2024年5月确认怀孕后被安排至行政部做临时性工作。同年8月,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出具辞退通知,未说明具体考核标准且未提前30日告知。张某某提交了孕检报告、调岗记录及工资单,主张公司存在违法辞退行为。
争议焦点:公司称张某某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属正常解雇;张某某认为公司单方面辞退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且未履行法定通知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核依据,但其仅出示模糊的绩效表格。张某某出示的孕检报告及调岗记录显示,公司未将怀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庭审中公司承认未提前通知,但主张调岗属合理安排。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以'绩效不达标'为由辞退孕妇缺乏事实依据,且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辞退补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八十七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及双倍经济补偿。
分析启示:企业需建立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应留存孕期证明及调岗记录。用人单位若需解除合同,必须严格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且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将面临违法辞退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