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员工被无故辞退败诉案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被无故辞退败诉案
基本信息:当事人张某某为外籍员工,就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无故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1月,公司突然以'工作表现不佳'为由通知张某某离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依据。张某某主张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仅能提供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及同事证言,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则称已按绩效制度解除合同,但未提交相关考核标准及通知文件。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无故解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公司称已依据绩效制度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且张某某未签订合同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记录因未保存完整被质疑真实性,同事证言也因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证而效力存疑。公司虽提交员工手册,但未证明已向张某某明示相关绩效标准。仲裁庭认为员工未能充分证明公司违法解除事实,且未签订合同导致部分责任归属存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行为缺乏充分证据,但因员工存在未签合同情形,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及第87条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4条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条款
分析启示:外籍员工应重视劳动合同签订与履约证据留存,单靠员工陈述难以支撑维权诉求。企业解除合同时需确保程序合法性,完整保存考核依据。建议建立标准化辞退流程,避免因证据缺失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