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被无故辞退索赔遭拒终获赔
案件标题:外包员工被无故辞退索赔遭拒终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外包平台签订派遣协议。2024年8月,公司以'项目结束'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亦未支付经济补偿。张某某在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但因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导致权益受损。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合同属违法辞退,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公司辩称基于业务调整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且已通过外包平台完成通知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阶段,张某某提交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及2024年8月15日与主管的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外包协议及'项目结束'的内部通知,未能证明已履行法定程序。庭审中双方就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及赔偿标准产生激烈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未履行法定程序,裁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休年假工资0.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6条、第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
分析启示:外包人员需主动确认劳动关系主体并留存关键证据。企业解除合同时应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特别是涉及第三方派遣的场景更需注意合规性。维权时效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建议及时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