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无故辞退派遣工被判赔偿3.5万元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无故辞退派遣工被判赔偿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工,因无故被辞退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1年起通过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一直担任技术岗位。2024年5月,公司以'末位淘汰'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任何书面材料或绩效考核依据。张某某在职期间工作表现正常,且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离职后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与张某某的劳动合同已于2023年12月到期,根据《劳动合同法》可终止合同;张某某则认为公司未依法解除且无正当理由,属于违法辞退,应支付赔偿金及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公司提交了劳务派遣协议及绩效考核表,但未能证明张某某考核不合格。张某某出示了近三年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及3名同事的证人证言。仲裁委实地调查发现,公司规章制度中并无'末位淘汰'条款,且张某某工作期间未发生严重违纪情形。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签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小微企业用工风险,派遣工应留存考勤、工资等证据。企业需注意:1.不得随意以'末位淘汰'等模糊理由解除合同;2.终止派遣合同时需严格履行法定程序;3.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劳动者维权时应重点证明劳动关系持续时间及公司违法解除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