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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无故被辞退证人证言助其拿回工资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无故被辞退证人证言助其拿回工资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无故被辞退引发工资支付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科技公司任职3年期间,因未出现明显工作失误被突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也未支付经济补偿,仅以'业务调整'为由出具离职证明。张某某通过3名同事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其任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且公司曾口头承诺不会随意辞退。离职后次日,张某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需双倍赔偿,公司抗辩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但未提供具体绩效考核依据。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及工资支付金额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考核记录,但仅提交片面的考勤数据。张某某出示的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无正当解雇理由。庭审中公司承认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但主张应按'业务调整'支付N+1补偿。仲裁委采纳证人证言,确认公司违法解除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工资约3.5万元及违法辞退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员工通过证人证言有效证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行为,凸显书面证据的重要性。建议小微企业建立规范人事制度,普通员工应留存工作记录、考勤数据等证据。本案显示,即使企业规模较小,劳动者仍可通过合理证据维护权益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