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被判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被判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无故被辞退,提出双倍经济补偿诉求引发争议,案件涉及小微企业违法辞退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文员,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于2024年11月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未提供任何业绩考核依据亦未提前30天通知。张某某在职期间存在加班情况,但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离职后张某某通过多种渠道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足额支付加班报酬。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且长期未签订书面合同,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及加班费;公司抗辩称因业务调整需优化人员结构,张某某入职未满一年且存在迟到早退现象,认为解除行为合法合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6月至11月的考勤记录、微信工作群聊天截图及离职通知书照片。公司仅提供一份模糊的'人员优化方案'文件,无法证明张某某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仲裁员赴公司实地调查发现,该方案未载明具体执行人员名单,且公司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支付张某某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约3.5万元,但因张某某未能完整提供加班记录,对其主张的额外加班费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及第87条,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第31条规定加班费支付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提示:员工需及时保存工作群记录、考勤数据等电子证据;企业应严格遵守解除程序,避免口头辞退;维权时应区分违法解除赔偿与加班费追索,需完善证据链才能获得全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