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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假辞退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辞退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违法辞退引发劳动纠纷,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外资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期间表现良好。2024年10月,公司以'连续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张某某称实际从未旷工。公司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且无法提供有效考勤记录,仅出示了伪造的绩效评估报告。张某某通过手机通讯录截图、工作邮件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自己持续出勤,公司却认为其'恶意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约3.5万元;公司辩称基于业绩不达标及违反考勤制度解除合同,但无法提供真实证据,且未能说明具体违规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公司提交的绩效报告被证实为篡改版本。张某某出示的通讯录记录显示其与主管有多次工作沟通,证明未旷工。公司承认考勤系统存在漏洞,未及时记录员工考勤数据。仲裁委现场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张某某确有连续打卡记录,公司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依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结工资共计1.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及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除合同需支付赔偿金,且未提前30日通知的应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确保解除理由真实且证据完整,员工应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沟通痕迹等关键证据。本案因公司伪造证据导致败诉,凸显企业诚信举证的重要性。外资企业更应注意合规操作,避免因管理漏洞引发纠纷。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