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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被判赔偿

案件标题:上市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被判赔偿

基本信息:某科技公司违法辞退张某某引发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工作三年期间未发生重大违纪行为。2024年5月,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标准及证据。张某某在离职后立即向劳动仲裁委提交书面陈述,主张公司存在无故解雇行为。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提供有效证据即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辞退;公司辩称张某某连续三个月未达KPI指标,但仅能提供模糊的绩效反馈记录,无法证明已履行合法解除程序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公司提交的绩效考核表未载明具体评分细则且无主管签字。张某某提交了近三年完整考勤记录、工作邮件往来及同事证言,证明其工作表现符合要求。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程序证据,但公司未能提供。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及未休年假工资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及《劳动法》第25条,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解除事由合法,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并留存完整证据链;员工可通过收集工作记录、沟通凭证等材料主张权益。本案中企业因证据不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提醒上市公司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力度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