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无故解雇内部调查未果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被无故解雇内部调查未果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三年,因无故被辞退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已满三年。公司以'工作表现不达标'为由突然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依据。张某某要求经济补偿时,公司仅出示了一份未签字的内部调查报告,声称已通过调查确认其违规。张某某否认报告真实性,并主张公司存在违法辞退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无合法依据解除合同,要求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抗辩称已通过内部调查程序确认其违规,且调查过程合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完整调查证据,但仅提供单方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工作记录、考勤数据及同事证言。公司辩称调查涉及商业机密,无法提供完整材料。仲裁委实地核查发现调查流程存在重大瑕疵,认定证据链不完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约3.5万元,但驳回张某某其他经济补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用人单位应提供合法解除依据,未依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
分析启示:企业使用内部调查作为辞退依据时应确保程序合法,保留完整证据链;员工遇无故辞退应及时收集考勤、工作记录等客观证据,注意仲裁时效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