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小微企业无故辞退员工获赔3.5万

小微企业无故辞退员工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无故辞退员工获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工作三年间未签订书面合同。2024年5月,公司突然以'绩效不达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具体考核依据或提前通知。张某某主张公司属无故辞退,要求支付赔偿金,公司则称已通过钉钉群公告说明解雇理由。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且无有效证据支持解雇决定;公司辩称已通过线上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且员工存在隐性工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绩效考核记录,但仅提供模糊的部门通报文件。员工出示了近三年工资支付记录、考勤数据及工作邮件截图,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作表现符合要求。公司未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庭审中认可未提前30日通知的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未休年假工资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方可解除合同,本案中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规范解除程序建立完整证据链,员工需保留工作证明材料。违法辞退需承担双倍经济补偿,但需注意仲裁时效三年限制。线上通知不能替代书面解除文件,举证责任对用人单位更为关键

分类:违法辞退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