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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牌鱼油」误导消费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陈先生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XX牌Omega-3鱼油软胶囊」,该商品名称与知名品牌「XXX牌」高度相似,仅在品牌名后添加「牌」字混淆视听。商品详情页标注「美国原装进口」,但实际为国内代工生产。陈先生支付200元后服用两周出现腹泻症状,经检测产品成分与正品不符。平台虽删除涉事商品但未对商家进行追责。陈先生报警后,市场监管部门查获商家伪造的检测报告及虚假外包装,证实其长期通过「XX牌」名称销售山寨保健品。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投诉并移交公安部门,平台启动商品抽检程序。

判决结果

市场监管局责令商家停止违法经营并处以5000元罚款,平台下架商品。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

案件意义

凸显仿冒品牌名称对消费者认知的误导性,强调执法部门的协同监管作用。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