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山寨手表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某店铺购买价值680元的‘浪琴表’,收货后发现其外观与正品高度相似但表盘刻字模糊,且无任何防伪标识。该店铺名称为‘浪琴官方专卖店’,盾牌标志与正品相同,但实际注册主体为某服饰公司。经品牌方鉴定,商品为仿冒品,且店铺使用‘浪琴’注册商标相近的‘朗琴’作为商品标题,刻意混淆消费者认知。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后,商家以‘特殊款式’为由拒绝退货,称所有商品均为正品。平台调查发现店铺自2023年3月起持续销售仿冒表,且多次修改店铺简介规避监管。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查获库存商品,确认为仿冒品。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实物比对与商标近似度鉴定。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3倍损失,平台扣除商家保证金并公示违规记录。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77条、《商标法》第5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仿冒名称+正品外观’的侵权认定标准,推动平台建立商标智能识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