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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EL"仿款钱包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林女士在抖音直播间购买了一款标称"CHANEL"的托特包,总价5800元。该店铺名为"CHANEL官方直供",主播多次强调"正品保障"并展示品牌logo。林女士收到货后发现包体材质粗糙、五金件明显劣质,且产品包装缺乏正品应有的防伪标识。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商品系仿冒品牌名称的山寨产品,实际为某小众品牌的仿款。维权过程中发现商家在商品页面刻意使用近似字体和颜色模仿正品logo,同时伪造品牌授权书和防伪码,导致消费者难以举证。平台虽提供聊天记录显示商家曾声明"非官方渠道",但未及时下架商品,亦未有效处理消费者投诉,致使纠纷升级。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主观故意混淆行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判决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方以已提供商品信息真实性声明为由主张免责,但未建立有效辨别机制。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一赔三共赔偿17400元,并承担鉴定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第1122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近似品牌名称的审核标准,推动平台建立更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