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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代购奢侈品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进口某知名品牌的女士手提包,商家宣传为'海淘正品水货',并展示海关报关单及外包装照片。付款后商家以'关税已包含'为由要求支付额外200元代购服务费。收货后李某发现包体Logo模糊、五金件锈迹明显,且品牌官方APP无法识别序列号。联系商家要求退换时,客服以'已拆封无法退货'为由拒绝,并暗示商品为'专柜同款'。李某通过平台介入申请鉴定,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该包为仿冒品。平台虽介入但未及时下架商品,导致李某维权周期延长至45天,最终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证据后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款并赔偿6000元,平台承担2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平台对代购商品的审核义务,警示商家不得利用'水货'概念规避责任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