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际品牌手袋虚假旗舰店售假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发现名为'某国际品牌官方旗舰店'的店铺,其页面设计高度模仿正品官方店铺,展示的实物图片清晰且标价仅为正品的30%。李某选购了一款标称'2022春夏新款'的女式托特包,支付2300元后收货。拆箱后发现该手袋做工粗糙、拉链卡顿,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李某通过比对品牌官网序列号和防伪标签,确认为仿制品,随即向平台投诉并要求退一赔三。平台虽承诺调查,但未及时处理。李某于2023年7月起诉,出示了店铺页面截图、商品实物照片及品牌方鉴定报告。法院审理发现该店铺实际为个人经营者王某注册,其通过伪造授权文件和品牌LOGO,长期以官方旗舰店名义销售仿冒品,累计售出37件涉案商品。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店铺主体与平台展示信息不符,且王某未能提供有效授权证明。平台作为经营者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被判定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王某退赔货款23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6900元,平台承担共同赔偿责任,案件于2023年9月调解结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00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店铺资质审查义务,警示商家不得擅自使用品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为同类维权案件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