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虚假旗舰店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某奢侈品手袋(单价8500元,共支付17000元),商品页面标注为'品牌中国官方旗舰店'。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手袋使用非原厂五金件,且皮质与官网展示严重不符。经品牌方鉴定为仿冒品,且平台未核实店铺资质。调查发现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卖家注册的虚假旗舰店,利用品牌LOGO和中文名称进行误导,同时伪造官网链接和客服信息。王某在平台投诉未果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提起诉讼,主张商家销售仿冒品及平台审核失职。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商家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平台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全额退款170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51000元,平台承担3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商标法》第57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0条
案件意义
警示跨境电商平台对店铺资质的严格审查义务,遏制'李鬼店铺'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