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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诉某跨境电商水货手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李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标称'日本进口'的某品牌智能手机,价格仅为官方售价的60%。收货后发现手机存在严重故障,且无法通过品牌官网激活。商家称该产品为'水货',因未贴国内标签导致无法售后。李某通过海关信息查询发现该商品实际为2021年进口的库存机,且未办理正规清关手续。平台虽提供交易记录,但未对商家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后,商家以'跨境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处理。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手机为伪造品牌标识的假货,且存在非原装电池等明显瑕疵。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利用'水货'概念规避售后责任,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消费者提交的海关信息与检测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付2.5万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49条

案件意义

本案首次明确跨境电商平台需对'水货'商家的商品真伪承担连带责任,强化了跨境交易监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