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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手机冒充全新商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支付3999元。收货时商品标榜为'全新未激活',但李某在使用3天后发现屏幕有轻微划痕,且手机系统存在非官方固件。联系客服后,商家以'检测无问题'为由拒绝退换。李某通过专业检测机构发现该手机为翻新机,且存在电池容量虚标等瑕疵。平台在调查中确认商家为第三方卖家而非自营,且商品描述存在重大误导。案件暴露了部分电商平台对自营身份标识管理不严的问题,商家通过虚构全新状态进行虚假宣传。

审理过程

经司法鉴定确认商品为翻新机,法院认定商家构成虚构商品状况的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退还全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因未及时下架问题商品被判承担20%的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14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了电商平台对第三方卖家商品质量监管的连带责任,强化了对'翻新机'等二手机类商品的识别机制。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