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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手机翻新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某数码旗舰店’购买某品牌旗舰手机,页面明确标注‘全新未激活’,支付3200元。收货后发现手机存在电池鼓包、屏幕有微裂纹等问题,经客服沟通得知该机为翻新机。商家坚称所售为正品二手机,并提供伪造的检测报告声称‘已全面检修’。李某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遂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鉴定,该手机为第三方翻新渠道回收的二手设备,且存在主板更换等明显翻新痕迹。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为翻新机。平台虽提供商家资质证明,但未能证明商家销售过程符合《电子商务法》要求。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因未尽审查义务承担2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入驻商家商品真伪的审查义务,推动二手交易商品标注规范。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