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耳机真假掺卖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商家宣称的"苹果原装AirPods Pro",支付2500元。主播展示商品时明确说明为正品,并承诺提供序列号验证。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耳机盒存在明显做工缺陷,经检测为某品牌仿制品。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对方却以"直播间特殊优惠"为由拒绝。王某调取直播录像发现,该商家在一周内发布40条"正品实拍"评论,但实际发货时混入大量假货。平台介入调查后,确认商家存在刻意制造虚假评论的违规行为。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商家历史交易记录,发现其2023年6月曾被投诉假货,但未及时处理。法院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与掺假销售双重侵权。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7500元,平台扣除保证金1万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
案件意义
揭露直播间商家通过虚假评论诱导消费的新型欺诈手段,为监管部门提供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