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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消费者诉淘宝店铺销售翻新iPhone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某数码店铺购买了一部标称'全新未拆封'的iPhone13手机,支付金额3899元。收货后张某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该手机存在电池鼓包、系统锁机等明显翻新痕迹,且序列号与官方记录不符。店铺客服以'检测误差'为由拒绝退货,张某通过平台投诉并提交检测报告。平台调取物流信息发现该商品在2022年11月曾被退回过,但商家未如实告知。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商家存在隐瞒商品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且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最终判决商家赔偿三倍损失并承担检测费用。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销售翻新机构成欺诈,平台未尽审核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116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了平台对商品真伪的审查义务,强化了翻新机监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