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美妆产品真假掺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价值1200元的某国际大牌精华液,该店铺主页显示为品牌官方旗舰店。张某通过该店铺发布的多条正品用户评价及直播展示购买,但收货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商品为高仿产品。经查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个人店铺,其通过购买正品在评论区刷评并制作虚假开箱视频,同时在物流单号显示正品的情况下实际寄出假货。张某与平台协商未果后提起诉讼,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虽声称已尽审核义务,但未能有效识别店铺伪造的授权资质,且存在推荐虚假店铺的违规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消费者提供的评论截图、物流信息及检测报告,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平台被指出未履行充分审核义务,存在推荐虚假店铺的过错。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3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平台在推荐店铺时需承担更严格审核义务,强化对虚假好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