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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何以水货名义售卖假美妆产品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一支标价899元的某国际大牌口红,商家声称该商品为保税区直邮的正品水货,并展示海关报关单及外盒防伪标识。王某收货后发现口红色号与正品存在明显色差,且包装盒内无产品序列码,经品牌官方客服核实确认为假货。王某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拆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后称商品为'专柜同款水货'。王某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证实该口红为高仿品。平台在接到投诉后未及时处理,王某遂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最终发现该店铺实际为个人注册的虚假代购账号,涉嫌伪造报关信息及虚假宣传。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通过伪造报关单等材料营造海外代购假象,构成欺诈;平台未履行核验资质义务,亦需担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义务,共计赔偿王某4396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跨境电商平台对'水货'商家资质审核的法律义务,确立了伪造报关单等虚假材料的认定标准。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