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周某玩忽职守重大安全事故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周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负责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其在审核投标文件时故意疏漏安全施工方案审查,违规批准不具备资质的施工方参与竞标,导致某建筑公司在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违规作业。周某还通过干预评标程序,帮助关联企业以低于市场价30%的报价中标,致使项目安全预算被挪用用于个人营利活动。经查证,周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投标方好处费共计280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其余资金通过虚假投资亏损形式隐匿。2022年8月,群众举报该工地发生坍塌事故致3人死亡,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周某长期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该市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周某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还赃款80万元,对其失职行为供认不讳。
审理过程
一审法院于2023年1月受理案件,经公开审理认定周某构成玩忽职守罪。周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3年6月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周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20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招投标监管人员须严守安全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公共安全事故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