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沈某玩忽职守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沈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19年至2022年,沈某在担任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对招投标项目监管严重失职。其擅自脱离岗位,未按规定审核投标单位资质,默许关联企业通过伪造材料、围标串标等手段获取工程承包权,导致三笔市政项目招标流于形式。经查证,沈某渎职行为直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约250万元,涉案资金被用于个人偿还债务及非法投资。2023年5月,纪委监委在核查某国企招标投诉时发现沈某长期违规操作线索,随即启动调查程序。沈某在初核阶段刻意回避询问,后经检察机关审查,承认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犯罪事实但拒绝退赃。案发后,相关招投标程序被全面暂停,涉事企业被追缴非法所得,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启动专项整改。

审理过程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犯罪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判决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沈某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5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必须恪守监管职责,擅离职守导致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