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徐某玩忽职守案

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徐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徐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负责监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其利用职权对某工业园区建设项目长期存在的消防设施缺失、安全通道堵塞等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多次收受项目方所送现金共计120万元,未履行安全审查职责。2022年11月,该园区因徐某失职导致的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80万元。案发后,某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徐某存在严重渎职行为,于2023年7月将案件移送某市监察委员会。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承认主要犯罪事实,但未主动退赃。其行为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严重破坏行政审批秩序,导致企业违规操作成本降低,形成不良示范效应。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经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审理,庭审聚焦徐某履职失职行为与事故后果的因果关系认定。

判决结果

徐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12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违法所得追缴规定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行政审批领域领导干部履职失察的严重危害,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安全监管职责,防范系统性风险。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