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财政局采购处叶某玩忽职守案

某省财政局采购处叶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叶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期间,未履行对采购项目合规性审查职责。其通过默许供应商伪造资质、篡改招标文件等方式,导致三家单位在电梯采购、办公设备招标等项目中出现严重违规。经审计确认,相关项目实际损失达87万元,其中叶某分管的某县教育局项目因未严格审核供应商信用记录,致使虚假中标企业获得合同。2023年8月,某省纪委监委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异常数据,经初步核查确认叶某存在不作为行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叶某主动退缴个人获利23万元,但未退还全部公款损失,且对部分监管漏洞存在侥幸心理。该行为造成财政资金浪费,破坏政府采购公平性,引发群众对公共资源分配的质疑。

审理过程

经某省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一审公开审理,确认叶某玩忽职守行为。

判决结果

叶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涉案公款损失由其所在单位责令退赔。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恪守监管职责,防止因失职导致公共资源浪费与腐败滋生。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18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