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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领域朱某玩忽职守致安全事故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某市行政审批局朱某在审批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时,收受企业负责人财物共计28万元。其故意隐瞒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事实,未按法定程序组织现场核查,违规签批审批文件。因朱某的玩忽职守行为,该企业于2021年8月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60万元。案件系纪委监委在查处该局其他违纪问题时,通过调取审批档案发现异常数据线索后立案调查。朱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证据确凿情况下退还赃款14万元并认罪认罚。事故导致全市范围内同类企业停产整顿,引发公众对行政审批监管的强烈质疑,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本案经某市纪委监委初核后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一审由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朱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调取事故调查报告及财务凭证等关键证据,最终作出终审裁定。

判决结果

被告人朱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28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案件意义

该案凸显行政审批领域监管失职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警示基层工作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杜绝权力寻租行为。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