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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环保集团蔡某应急处置失职案

案件事实

2021年4月,某市环保集团下属污水处理厂发生有毒物质泄漏事故。蔡某作为该厂应急处置科科级干部,未按规定履行日常巡查职责,对设备老化问题置若罔闻。在接到泄漏预警后,其故意隐瞒监控数据并违规降低应急响应等级,导致污染物扩散至周边3公里区域。经评估,此次事故造成生态修复费用达12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58万元。案件系某省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线索,移交市监委立案调查。蔡某在初审阶段拒不配合,后在二审前主动退缴个人非法所得15万元,并对失职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直接导致政府被迫启动重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造成区域生态链严重破坏及公众健康风险。

审理过程

市监委于2022年3月立案调查,经检察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法院。一审判决后,蔡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蔡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国企人员须严守环保应急职责,失职行为可能引发严重生态灾难,需依法追责以维护公共利益。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