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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生态环保领域钟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某县发生一起化工厂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钟某作为县生态环境局应急科科员,负责环境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其在事故上报环节故意隐瞒监测数据,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导致污染物扩散至周边农田及饮用水源地,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经后续调查,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320万元,涉及1200余亩耕地污染及3个村庄供水中断。2022年3月,巡视巡察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问题线索,随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钟某在初核阶段主动交代了未履行监管职责的经过,但未退赔因失职造成的损失。案件暴露了基层环保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中的严重漏洞,导致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及群众健康风险。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县纪委监委依巡视巡察线索立案调查,经初步核实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钟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所在单位被责令整改并追缴全部经济损失。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玩忽职守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职责边界,强化应急处置意识,杜绝因履职懈怠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害。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