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国资委副主任杜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杜某在担任某省国资委副主任分管国企改革工作时,利用职务便利擅自离岗长达180天。其通过伪造改制文件、篡改资产评估报告等方式,导致三家省属国有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逾200万元。案发后群众举报揭发其长期不履行岗位职责,某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发现杜某在改制期间违规审批资产处置方案,且在审计部门提出异议时故意回避监管。经司法审计认定,其失职行为直接造成某省属国企破产清算损失300万元。杜某在案发后主动退缴违纪所得150万元,但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拒不认错,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由群众举报线索启动,经某省纪委监委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历时9个月完成证据收集,最终由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
判决结果
杜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造成的300万元国有资产损失由相关单位依法追偿。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在国企改制等关键环节必须恪守职责,擅离职守导致重大损失将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