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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局长宋某玩忽职守案

案件事实

2021年3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宋某在担任某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时,负责辖区重点工程项目审批监管工作。其利用职权对某化工园区建设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明知企业未按规范完成安全评估却违规通过审批,导致项目投产后发生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300万元。案发前,宋某通过亲属代持方式将涉案资金转移至境外账户,案件系某市应急管理局在事故调查中发现其监管失职问题后移送监察机关。经审计查明,宋某在审批过程中收受企业贿赂共计28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个人海外置业,其余资金通过虚构工程项目合同方式侵吞。2023年5月,某市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其在初查阶段主动交代部分问题并退缴赃款60万元。该事故造成3名群众死亡、17人重伤,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相关责任单位被追究行政责任。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应急管理局移送监察机关初核,经某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宋某不服提起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宋某因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280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审批监管职责,玩忽职守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将依法严惩,凸显行政审批领域责任落实的重要性。

分类:玩忽职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